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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经济技术研究会是1996年在原青岛市市级学会基础上,经省民政厅正式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挂靠在中国海洋大学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1998年8月本会在中国海洋大学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2003年10月换届,产生第二届理事会至今。中国海洋大学原校长管华诗院士一直担任学会理事长。现任秘书长是中国海洋大学鲍洪彤教授。
目前,有团体会员单位36个,会员总数达440多人,由全省海洋界的科研院所、企业单位以及海洋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组成。2001年初,研究会正式加入省科协,成为省科协主管的学会之一。
研究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会章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尽到自己的责任,做出自己的贡献。研究会紧密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积极探索学会改革、科技服务、学术交流、科普活动等各项工作的新思路,以实际行动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研究会是第一批省级学会改革试点的14个单位之一,目前改革挂靠体制方面已取得突破,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进一步实现以智力开发财力,以财力增强实力,从而增强学会自主发展能力。2002、2004年度分别被省科协评为省级先进学会。
研究会聚集了我省海洋界的一批同行(主要从事于海洋经济技术研究、开发,大多是从事自然科学、少数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以及海洋管理工作者、海洋产业的企业家)对海洋经济建设中的理论与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及学术交流,努力发挥群体优势和效益,为山东海洋经济建设服务,为提高我国海洋经济技术水平服务。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始终是本会的中心工作。研究会除了联合举办山东省内发行的《海洋经济》杂志外,2004年又创办了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海洋经济与技术》杂志,2004年11月从香港申请了刊号,该刊物的创办,搭起了我会海洋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的崭新平台。我会坚持每年举办学术研讨会,如1998年在青岛举办了“98国际海洋年海洋经济学术研讨会”;1999年在胜利油田举办学术年会;2000年在荣成石岛与中国工程院、山东省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举办了“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高级论坛”;2001年在潍坊市海化集团举办学术年会;2002年在日照市举办海洋经济发展学术讨论会;2003年在青岛举办“发展海洋产业群,建设海洋经济带战略”研讨会;2004年在福州市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举办主题为“建设海洋强省战略”研讨会;2005年在哈尔滨举办了“加快发展山东海洋渔业”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等等,都产生良好的效果。同时,我会还与兄弟单位和学会联合举办专项学术讨论会,如2001年参加省科协组织、青岛海洋学科群参加的“海洋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2002年举办的“2008年奥运帆船赛场环境学术讨论会”等。
研究会与山东省海洋学科群学会联合,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在青岛市同安路小学创办“山东省少年海洋学校”,宣传海洋知识,为提高全民的海洋意识作出了贡献。此外,我会积极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等活动,如荣成港拟用海域海水养殖物勘探评估、潍坊北部沿海地区防风暴潮灾害及创建高效养殖区项目等。同时积极沟通政府部门与海洋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让科技工作者更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在新的历史时期,本会将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我省海洋经济技术水平,为国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为科教兴鲁、“海上山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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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和组织海洋科技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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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编辑出版发行科技书、报、刊,评选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论证等任务;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接纳会员,开展对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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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办会,坚持民主办会;高举科学旗帜,崇尚“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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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经济技术研究会,本着自愿结合和平等磋商的原则从事海洋经济技术开发和研究的学术组织和群众团体,是经省民政厅注册的法人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海洋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海洋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本会英文名称为Marine Economic Technology Society of Shandong Province。
第一条:宗旨
为了更好地发挥海洋科技人员的才智和在海洋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和参与国际、国内和省内的学术交流,对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共同进行研究,促进同行之间和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推广海洋科学领域中的先进技术和成果,传播海洋文化,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振兴山东经济当好参谋和发挥智囊作用。
第二条:主要任务
1、研究会组织从事于海洋经济技术开发中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对海洋经济建设中的理论与技术问题进行调研及学术交流,发挥群体优势和效益,提高我国海洋经济技术的水平。
2、通过建立科技界与企业界的联系,充分发挥海洋科技人才的智力优势,打破部门、行业界限,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努力为“海上山东”建设服务。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党和政府同海洋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利用不同地区会员间密切联系的便利条件,反映他们的意见,凝聚他们的智慧,为党和政府制订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4、积极开展科普活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作贡献,特别是大力开展海洋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条:会员
1、凡有关海洋方面的专家学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学者,以及从事海洋管理有关工作,并热心支持本会工作领导干部,承认本会章程,提出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2、凡山东地区与从事海洋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自愿申请,本会会员单位推荐,常务理事会同意,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单位。
3、根据研究会工作的需要,外籍学者志愿参加本会者或对本会有贡献的学术权威,可吸收“名誉会员”或聘请为特邀顾问。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个人会员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研究会的工作有建设权、批评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惠,有优先取得资料的权利。
2、会员有如下义务:遵守研究会章程,执行研究会决议,承担研究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项调研活动及撰写论文。
(二) 团体会员
1、团体会员具有优先获得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任务的权利,优先取得研究会的有关学术资料的权利。
2、积极参加研究会的有关活动,执行研究会的决议,完成研究会委托的工作,协助研究会开展学术和科普活动。
3、按期缴纳团体会费。
第五条:组织机构
(一)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3—5年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 制订和修改本会的章程;
2、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 选举新的理事会,根据民主协商原则产生常务理事会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4、 制订研究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 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理事会是学会的领导机构。
理事会的职责:
1、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理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三分之二进行表决);
2、 制订本会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计划;
3、 审查研究会章程和财务决算;
4、 选举正副理事长(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行使理事会职责);
(三) 根据工作需要由民主协商原则设置以下工作委员会:
1、学术委员会
组织研究会的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推荐优秀论文和评选工作。
2、专家咨询委员会
协助研究会进行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向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和推荐专业科技人员,组织培训活动等。
3、秘书处
负责日常工作,接待来访事宜。
第六条:经费及其它
本研究会经费由研究会秘书处负责使用和管理,按时向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平衡情况。
经费来源:
1、 会员会费及团体会费。
个人会费自愿交纳,团体会费事业单位600元/年,企业1000元/年。
2、 有关部门提供资助。
3、 通过开展各项调研、咨询、智力开发、技术服务等活动筹集研究会发展基金。
终止程序:
本会终止时,应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经社团管理机关注销登记后方可生效。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经社团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生效,解释权属于理事会,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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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青岛市鱼山路5号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法学研究院转
联系电话: (0532)82032259 (0532)82032533
传真: (0532)82032259 邮编: 26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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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hyjjyjh@sdast.org.cn baoht@ou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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